3522集团的新网站

3522集团的新网站 > 法治建工 > 法治资讯 > 详情

湖南省3522集团的新网站“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016-01-12 09:39:02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国资〔2010〕149号)、《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关于实施“五五”普法的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集团2010度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本企业贯彻执行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国资委“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 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情况。

  (三)提高企业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的情况。

  (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

  三、方式、分工、步骤

  (一)检查验收的方式。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 检查验收的分工。集团所属各企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在集团总公司“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集团普法办)的统一指导、组织和协调下进行。集团所属各企业应在本企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认真组织自查。

  (三)检查验收的步骤。“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11月结束,分七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集团依据《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制定集团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全面部署工作并广泛进行动员。

  第二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集团各企业按照集团制定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组织自查,在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6月25日前书面报告集团普法办。

  第三阶段为集团检查验收阶段(7月上旬)。在集团各企业进行自查之后,集团普法办对集团各企业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为迎接省国资委检查验收阶段(7月中旬)。根据省国资委“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迎接省国资委检查验收工作。在省国资委检查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验收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阶段为迎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依法治省办”)检查验收阶段(7月下旬)。根据省国资委“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的工作。在全省检查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验收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阶段为迎接全国检查验收阶段(8月—9月)。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全国检查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验收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阶段是为总结评比阶段(10月—11月)。集团总公司积极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总结评比推荐工作。10月底前,集团按照有关要求向省国资委普法办推荐拟在全国、全省和省国资委进行表彰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集团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在省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集团普法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集团各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各企业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集团普法办报告。

  (三)求真务实,保证质量。集团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集团普法办要认真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总结集团工作成绩和经验,务求实效,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质量。

  (四)查找问题,及时整改。集团各企业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结合总结工作,认真查找本企业普法和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把总结验收作为推进工作、促进学习的过程,广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企业“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 :丁 夷

  联系电话:0731—85628907

  电子邮箱:905699725@qq.com

  附件:集团各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