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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的汇报

2016-01-12 09:36:34  

  为适应新形势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素质,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促进集团又快又好发展,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资委系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2008]82号)要求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关于实施“五五”普法的工作方案》,我集团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了本次“五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湘国资[2008]82号文件收悉后,我集团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向集团所属各单位、集团总公司本部各单位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明确一个部门落实。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明确了由单位党委书记或主管法制工作的副职领导牵头组织,由法制工作部门或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本次“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工作。集团总公司审计法制部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全集团此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督查。

  二、竞赛内容

  根据湘国资[2008]82号文件要求,本次普法知识竞赛内容为:《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破产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证券法》和《反垄断法》等七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共100道,全部为单项选择题目。

  三、参赛人员

  根据我集团实际情况,为让更多的员工参加此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覆盖面,集团决定除集团总公司本部全体干部职工外,集团下属各单位也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参加此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为以下三类人员:(1) 施工企业全体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2) 学校部系以上管理人员和有关教师;(3) 企事业单位2005年(含)以后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同时,集团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学校系部)全体人员和二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100%参加竞赛。

  在集团各单位的认真组织下,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已于2008年6月20日全部结束,集团各单位知识竞赛答卷已全部装订成册。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我集团共有3211人参加(其中:集团总公司本部530人,一公司110人,二公司112人,三公司570人,四公司256人,五公司288人,六公司338人,安装公司852人,职业学院135人,华昕公司20人)。经阅卷评分,集团平均成绩达97分。集团总公司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学校系部)全体人员和二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均参加了竞赛。

  为扩大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影响,集团各单位还在企业内部刊物上进行了宣传,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将单独自行组织表彰活动。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