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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五五”普法的工作方案

2016-01-12 09:31:36  

  为适应新形势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素质,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监管企业“五五”普法的通知》(湘国资[2007]110号)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工作原则: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总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总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始终坚持服务广大员工的根本宗旨,注重结合广大员工的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员工中教育员工。三是要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条主线,抓住企业生产经营、改革改制、投资担保等重大行为的法律问题,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四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总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3522集团的新网站效性。

  二、学习内容

  (一)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等法律制度;

  (二)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制度;

  (三)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等法律制度;

  (四)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保险、税务、环保等法律制度;

  (五)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

  (六)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制度。

  三、基本方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司普法教育的方式。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为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与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普法对象

  总公司 “五五”普法的对象是:总公司全体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总公司副处级(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总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适时对总公司高级管理者进行集中法制讲座,定期举行总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法制培训。

  (三)注重实效。采取开卷或闭卷考试相结合等形式,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考评,把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切实将企业经营管理、改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六、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总公司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运武、周海兵

  副组长:周 胜

  成 员:周华社、陈勇帅、凌 强、熊 赟 曾良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法制监察部,曾良波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唐朝晖、罗天昊、彭袁东

  总公司“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是总公司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总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辅导资料,培训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国资委组织的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

  为加强与省国资委的工作联络,确定曾良波为总公司法制工作联络员,以后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七、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总公司将每年组织总公司领导进行集中专题学法1-2次,并将法律知识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坚持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省国资委组织的法律培训和普法考试。

  (三)坚持学法时间保证制度。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四)坚持普法经费保障制度。总公司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八、工作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一)结合总公司特点,制定 “五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总公司“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以后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相关人员调整。

  (二) 2007年至2010年。依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对总公司全体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轮训,并及时对普法工作进行总结,确保“五五”普法方案全面落实。

  (三)2007年,由法制监察部组织对总公司领导进行集中专题学法1-2次,对总公司全体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培训2-3次,由总公司专职律师和有关专家进行授课。

  (四)总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湘国资[2007]110号文件精神和总公司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方案,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全面实施工作方案,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实现。

  法制监察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